宁特院〔2007〕35号
教育实习指导师在师范生教育实习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提高教育实习教学质量的保证。为提高教育实习教学质量,进一步明确教育实习指导师的职责,加强对教育实习指导师的管理,使教育实习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育实习指导师的职责
1、了解实习生的业务和思想情况;指导实习生学习有关材料,钻研中学教材;做好联系实习学校和实习生编组分工等工作,制定本组实习工作具体日程。
2、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教育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指导实习教学工作
⑴确定实习教学内容,分配实习教学任务。
⑵指导备课,批改教案,组织试教。
⑶听实习生讲课,与原任教师分工主持教学评议会。
⑷指导实习生批改学生作业和课后辅导,并进行督促检查。
⑸及时帮助实习生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4、指导实习生开展班主任工作
⑴确定实习班主任工作内容,分配实习班主任工作任务。
⑵指导实习生拟订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
⑶了解和检查实习生执行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情况。
5、评定实习生成绩和做好实习总结。
⑴根据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参照原任教师和原班主任的意见,初步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
⑵指导实习生做好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
二、教育实习指导师的聘任
1、各系根据学院颁布的《教育实习指导师资格条件》,组织聘任教育实习指导师并填写《教育实习指导师审批表》(一式三份)。
2、学院对各系报送的人选进行审核,符合教育实习指导师条件的予以聘任,并颁发聘书。
3、一般聘期为三年,经考核对不能满足教育实习指导师要求的取消其资格。
三、教育实习指导师的考核
实习结束后,教育实习指导师填写个人业务档案,并由实习学校给出考核意见。同时,学院教务处会同各专业负责人,通过教育实习巡视、走访实习学校、听取带队教师实习工作总结汇报和召开实习生代表座谈会等途径,对教育实习指导师的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等级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对表现突出的优秀指导师,予以表彰奖励,不称职的指导师视为考核不合格。
四、教育实习指导师工作量计算
参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二○○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