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4-12浏览次数:1612

宁特院〔201022

 

各院、系,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建设,树立教学优秀的典范,发挥中年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核心作用,提升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凡年龄35周岁以上(197511以前出生)的我院在编教师均要求报名参加。“双肩挑”教师在承担教学任务的院、系(部)报名。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008年和2009年,两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

3、刻苦钻研业务,治学严谨,努力探索,勇于创新,积极进行教学改革。20082010年参与过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有正式发表、鉴定的教研、科研成果。

二、评选安排

(一)院、系(部)初选

1、各院、系(部)成立由院、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相关专业的专家等组成的教学优秀奖评审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初选和推荐工作。

2、评审工作组根据本单位专业和教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评选规则和工作方案,并于2010423前将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320105月至6月完成本院、系(部)的初选工作,产生推荐对象并组织材料推荐参加院级评选,具体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二)院级评选

1、各院、系(部)于2010630前组织被推选出的教师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

1)《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推荐评审表》一式二份。

220082010年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经鉴定的教学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

3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表(标注一门主讲课程)及教学进度表。

220109月,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院级评选工作。

320109月下旬至10月底,聘请专家对参评者采取指定检查和随机听课的办法,在教书育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和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比。

4201011月,公示教学优秀奖教师获奖名单,并组织获奖教师面向全院开设公开课。

    三、奖励办法

1、院中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设一、二、三等奖。

2、获得教学优秀奖的教师将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3、在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或其他选拔中,获得教学优秀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评选活动设优秀组织奖三个。

 

附件: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中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推荐评审表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