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院201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10浏览次数:1473

 

各院、系:
按照我院《关于开展学生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的意见》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展示我院学生技能训练与考核的成果,全面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学院将举办201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1、学校成立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竞赛委员会,由学院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和竞赛工作。
2、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学工处、团委协办,艺术学院承办。
竞赛委员会主任:丁  勇      副主任:谢 明  张钦文  庆祖杰
竞赛委员会委员:张燕春  张金华  李  丽  王 伟 高  飞  蒋科星  田寅生 程兰春  郁松华  张金福  杨  荔  李京龙  陈蓓琴 李筱松   吴 兴  周 珉
二、竞赛项目
201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分为公共技能比赛、专项技能比赛、学生技能汇演及才艺展示三个项目。
1、公共技能比赛。
公共技能比赛包括钢笔字和粉笔字两个项目。采用当场书写、集中比赛、现场评判的方式。三个年级的学生均可参加比赛。预赛阶段,由院系进行统一的选拔,推荐优胜者进入最终的决赛。同时,教务处抽选毕业班学生在决赛中展示其钢笔字、粉笔字作品,以检验其技能训练的成果。
2、专项技能比赛。
专项技能比赛包括普通话和课件制作两个项目。采用当场准备、个人展示、现场评比的方式。三个年级的学生均可参加比赛。在预赛阶段,比赛内容不做统一要求,由各院系组织学生参加比赛,并选拔优秀的选手进入院级的决赛。
3、学生技能汇演及才艺展示。
学生技能汇演包括公共技能(钢笔字、粉笔字)的作品展示和专项技能(普通话、课件制作)的现场表演。学生才艺展示包括学生特长绝活和其它有特色的、便于展示的才艺表演。
三、选拔办法
1、参赛对象:全院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选拔办法:由各院系负责选拔参加公共技能和专项技能决赛的选手。经院系的预赛后,按指标推荐优胜者进入院级的决赛。
参加公共技能决赛的选手请填写《201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公共技能决赛选手报名表》;参加专项技能决赛的选手请填写《201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专项技能决赛选手报名表》;参加技能汇演及才艺展示的选手请填写《2011年度学生技能汇演及才艺展示报名表》。
请各院系在4月30日前完成选手的预赛选拔,并于5月5日前将决赛选手报名表(电子稿、文字稿各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四、竞赛日程
公共技能和专项技能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全部比赛和汇演自2011年4月始至2011年6月结束。
4月份举行院系级别的公共技能和专项技能预赛。由各院系对学生进行选拔,并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具体名额见附件四。各院系在4月30日前完成预赛选拔,并于5月5日前上报决赛选手名单。
5月上旬各院系对进入决赛的选手组织训练,加强培训。学院将于5月下旬举办院级公共技能和专项技能的决赛。
学生技能汇演及才艺展示于本学期6月上旬开展。由各院系推荐参加汇演和展示的项目。各院系推荐2个专项技能项目进行表演,以及2个才艺项目进行展示。参加展示的项目必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够充分展现我院学生的技能训练成果,体现各专业的特点和专业技能特色。各院系请于5月25日之前上报符合汇演和展示要求的节目。
五、奖励办法
1、在决赛阶段,公共技能和专项技能比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
2、技能大赛汇演及才艺展示的节目,将现场评选出优秀表演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3、本次大赛将对参赛院系进行评比,在整个大赛的预赛和决赛阶段能够认真组织、积极训练、较好地完成参赛工作的院系,可获得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一:《201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公共技能决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二:《201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专项技能决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三:《2011年度学生技能汇演及才艺展示报名表》
附件四:《201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各院系决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五:《201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日程安排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