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16浏览次数:1559

 

各院、系,各部门:
为适应更高层次办学对我院师资队伍的要求,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提升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推动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根据《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竞赛办法》,现将本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1、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全校青年教师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尤其加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的训练。
2、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促进青年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研究和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3、调动各院、系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和完善对青年教师的培训措施,制定符合各专业发展的青年教师培养规划,为我院优秀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输送高质量人才。
二、竞赛组织
1、学院成立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竞赛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评选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竞赛委员会下设秘书组和专家评审组。秘书组由教务处人员组成,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专家评审组由大赛组织者聘请校内外资深专家组成,全权负责评审工作。
三、参赛基本条件
1、凡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院在编教师均要求报名参加。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兼课教师向承担教学任务的院、系报名参加。
2、本年度担任全日制专科教学任务。
四、竞赛办法
本次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全部比赛自2011年3月开始,2011年10月结束。
1、预赛
(1)预赛由各院、系负责实施,教务处派督学协助进行。
(2)各院、系成立竞赛领导小组,竞赛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院、系负责人及所聘督学或资深教师担任。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请于3月23日前报竞赛委员会秘书组备案。
(3)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均需向院、系竞赛领导小组报名参赛,各院、系竞赛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及其他实际情况,安排确定参加预赛教师的名单,并制定详细的预赛计划(预赛计划主要包括听课安排、检查教学文件、确定入围选手名单等日程)。参加预赛教师的名单和预赛竞赛方案须3月23日前报竞赛委员会秘书组。
(4)学院指派督学全程参与各院、系的预赛,对预赛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各院、系应予以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确保预赛正常、有序地进行。
(5)6月15日前完成本院、系的预赛工作,并推荐前1—2名教师参加学院的决赛。各院、系须将参加学院决赛的教师名单、《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推荐评审表》(见附件1),参赛者的讲稿(教案)、教学进度、教研论文、学生作业、教学课件、教学成果等报秘书组,以作为评比依据。
2、决赛
(1)决赛由院竞赛委员会组织,决赛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2011年10月上旬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教学标兵”,经院竞赛委员会确认。
五、教学标兵基本标准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教学认真,效果显著。承担教学工作量饱满,成绩优异,且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3、教学具有示范性,且教学文件规范齐全。
4、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善于使用现代化的教育技术手段和其他各种教学方法。
5、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具有创新精神。
以上标准也是本次竞赛的主要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上述标准另行制定。
六、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标兵”者,可获得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标兵荣誉证书及奖励,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骨干时可以优先考虑。
2、本次大赛将对参赛院、系进行评比,在大赛预决赛过程中能够认真组织、积极配合、不折不扣地做好参赛工作的,可获得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推荐评审表
2、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课堂教学评估表
3、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教学文件评估表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