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各院、系:为了做好休学学生的复学工作,现将各院、系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休学期将满的学生名单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 请各院系根据名单通知本院、系休学的学生,提前递交复学申请,并在下学期开学初一周内返校办理相关复学手续。二、注意事项1、休学学生申请复学的手续,请各院、系参照《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经审核批准后教务处将向学生所在院、系和相关部门发放该生的学籍异动通知单。3、各院、系根据教务处的学籍异动通知单,及时通知学生随异动后行政班级参加校内教育教学活动。4、对于休学已超过一年,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请相关院系按《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通知学生及时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或对该生进行退学处理。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