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下半年教务处工作计划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05浏览次数:1522

 

教务〔2012〕33号
一、总体要求
2012年下半年教学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2012年度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和2012年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以升本工作为龙头,以“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突出内涵建设,扎实推进学科专业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强化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技能水平,确保应用性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主要工作
(一)按照要求,做好申本有关教学工作
1、高质量完成有关教学核心材料。
(1)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首批6个申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已基本确定,原则上不再进行大的调整,重点加强文字、格式、排版等规范性工作。
(2)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学院和6个申本专业两个层面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五年规划。教务处代表学校完成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其他6个专业,按照统一要求完成本专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9月10日之前完成修改。
(3)增设专业申请表和首批拟申办本科专业一览表。两表基本成型,原则上也不再进行较大的修改。
2、按时完成教务处和院系层面的申本材料。各院系要按照学院申本工作分解任务书的项目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包括实验室建设材料、实验实训材料等各类支持材料。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
1、做好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设。特殊教育和儿童康复专业要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建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重点建设专业的建设任务、计划实施进行跟踪指导和阶段性评估检查。必须在建设周期内在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习基地建设、保障制度建设、社会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建设等方面形成优秀的教学成果。
2、做好省级重点专业群建设。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完成专业群建设任务书的签订工作,稳步推进特殊教育、残疾人康复与服务两个专业群的建设。坚持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按照“发挥优势、强化特色,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重点突破、示范共享”的要求,围绕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教学改革。
3、稳步推进其他专业建设。以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和省专业群建设为龙头,提升其它相关专业建设水平。
(三)夯实基础,努力提升课程和教材建设的层次
1、以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加快课程建设,建设好学院的精品课程网站。以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为目标,从七个方面加强课程建设:制订科学的建设规划、加强教学队伍建设、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注重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教材建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凡已经立项的省级、院级精品课程要在9月底前完成课程网站和素材的更新,10月份教务处将组织精品课程网站的检查。
2、积极探索课程群建设试点,加快推进特色课程群的建设。大力支持各院系开展专业特色课程群的试点建设工作,推进模块化课程建设,逐步建构专业基础、专业方向、专业辅修和选修课程等模块化课程体系。下半年拟召开全院特色课程群建设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
3、加强专业课教学大纲建设,编制与修订实验大纲和实训大纲。按照突出专业技能、增加实践环节、培养应用性人才要求,下半年各院系要根据2012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制与修订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或实训大纲)。对各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要进行认真审查,重点检查教学大纲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和实践性。
4、启动第三批学院重点教材建设项目遴选工作。鼓励教师编写、出版高水平教材,填补我院部分专业主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教材的空白,逐步完善我院专业主干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的教材体系,为申报精品教材、优秀教材奠定良好的基础。
5、认真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考核标准与办法(高职高专院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厅公共体育课程评估检查。
(四)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继续推进大外分层教学、教考分离和特色课程群建设等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加大系级专业课程执行教考分离试点的力度,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继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活动,积极推广案例教学改革成果。各院系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着力探究人才培养的模式并积极创新实践。
3、继续开展周末综合文化素质讲座活动。围绕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使之成为我院学生综合文化素质提高的重要平台,形成我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一大亮点。
4、继续做好省级和院级教学改革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做好建设周期内的省级和院级教学改革课题、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等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积极做好新一轮课题申报准备工作。
5、继续开展“第二届中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第二阶段的评选活动。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推荐参赛的人员采用指定检查、随堂听课和网络直播的方式,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技能、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比。10月或11月份将组织部分获奖教师面向全院开设公开课。
(五)重在建设,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体系
1、坚持“产学研用”结合,重点打造综合型实训基地。对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学前教育),下半年要开展项目演示和验收工作;对省高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特殊教育),下半年要签订项目建设任务书,充分发挥其教学、培训、研发、技术服务、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的功能。
2、坚持实景、仿真与虚拟相结合,重点建设装备技术水平适度超前的实训场所。下半年将组织专家对阳光学院的装潢艺术实训室和艺术学院的音乐治疗实训室进行项目建设验收工作。
3、坚持开展学生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训练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周一、二晚自习,按课程教学的要求进行管理。各院系要按照公共技能、专业技能和相关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要求,按专业、年级、项目、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训练与考核,重视和加强训练过程的计划组织与指导。下半年教务处拟在10—11月份集中组织开展技能训练项目教学观摩活动。各院系要根据专业特点,选好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技能训练方案,于9月15日前将技能训练计划和训练课表报教务处。
4、坚持开展校内实习活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教法课和专业课的实践教学要结合课程的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微格教室、录播室等教学条件,进一步加强现场演练、实验操作、听讲座、看录像、备课、试讲、基本功训练等环节,提高教育实习的质量。非师范专业要根据专业和就业岗位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校内实训活动。校内实习必须在寒假前结束,请各院系提前制定校内实习训练计划,于9月1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精心组织训练与选拔,相关院系要认真做好下半年全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优异成绩。
5、坚持集中安排为主,妥善做好见习和实习工作安排。见习工作由各院系要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自主安排,见习活动安排需提前半个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2010级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学生的实习,拟从2013年3月1日开始,5月25日返校,实习时间均为12周左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师范类学生的教育实习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院系统一安排;非师范类学生实习以院系为主集中安排。有特殊原因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办理自主联系申请手续,手续包括:个人申请、家长意见、接收单位公函和院系审核意见。
(六)狠抓管理,实现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
1、继续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坚持开展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常规的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与质监处的配合,充分发挥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的作用,严格教学工作秩序,杜绝影响教学工作和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
2、积极推进学生学籍管理预警制度,逐步实现学业成绩学年清。严格学生学籍注册的规范化管理,抓考风,促教风、促学风。具体预警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后下发。
3、进一步强化教研室建设。明确教研室职责,加强教研室主任的培养和培训,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切实做好教师专业定向和培养规划,进一步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和层次。继续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努力创造条件培养“双师型”师资。
4、努力创建优秀的教学团队。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制定团队建设计划分步实施,教务处对已经立项的教学团队要进行中期检查,协助其解决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
5、加强教学管理网络化运用。充分利用教务系统和校园网络,积极开展教务信息化管理的实践,开展网上学籍注册、调停课、学生网上评教、评学、学生网上选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和调停课管理等教学管理系统,提高网上教学管理的效率。
6、拟在年底开展学院第二届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引导并激励广大教师全心投入教学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教学成果;拟开展“教学服务优秀奖”评选活动,表彰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七)其它工作
1、完成教育部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
2、完成教育部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
 
附件: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务处工作安排表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