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2〕55号
各院、系(部):
时至年末,本学期十八周的课堂教学即将结束,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整体状况,促进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请各院、系(部)结合学校及本院、系(部)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进行期末教学常规的自我检查和评估。在第19—20周,教务处将会同质量监控处对各院、系(部)进行抽查(与院系教学工作目标考核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教学检查工作分院、系(部)自检和学院考核工作组集中抽检两个阶段进行。
二、时间安排
(一)自检时间:2012年12月29日—2013年1月4日
(二)抽查时间:2013年1月7日—16日
三、抽查项目
(一)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停课教师的还课情况;
(二)教师听课情况,包括听课次数、听课记录;
(三)教研室活动情况 ,包括教研活动计划、记录和总结;
(四)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情况,包括座谈会记录或纪要;
(五)2010级实习落实情况及校内实习(训)情况(含成绩评定);
(六)2010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落实情况;
(七)期末考试考场记录及领导巡考情况。
四、特别提醒
学期教学工作检查情况将作为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各院、系(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检工作,掌握本部门教学工作的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