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年制专科教学计划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1-10浏览次数:1517

教务〔20132

各院、系: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已于20125月印制并下发,为加强教学计划的规范性管理,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各院系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行2012版各专业教学计划录入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教学计划录入这一常规性工作,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教研室主任、教务员为具体责任人。

二、各院系必须严格按照《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2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将2012级后两年的教学计划一次性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三、为保证2013年教学管理工作能正常有序地进行,以上所有工作必须在201331之前限期完成;在规定时间未能完成录入、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将按教学事故相关条款处理。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