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4-15浏览次数:1584

 

教务〔2013〕12号
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3〕7号)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将继续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总体要求
1注重过程参与
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引导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
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树立科学、严谨、求实、探索的求知精神。
3注重切实可行
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操作性强、实施条件可靠、有一定自主创新特色的项目。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将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推荐名额,2013年我院可以申报一般项目12项、指导项目2项,上报省厅供遴选。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
三、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 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四、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但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选题范围为: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五、经费资助
正式立项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指导项目由所在学校落实资助经费。各项目经费由教务处代管,由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计划、项目进展的实际需求,严格执行省厅和学校相关财务规定使用。如项目主持人不在同一所高校,资助经费由具体负责项目申报的高校代管。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
项目申报者主要为20112012级在校学生;主持过往年大创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已在其它各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中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建议各项目组在申报时,注重组成员的年级梯队搭配和团队建设。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项目主持人)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第一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第二指导教师一般应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鼓励引入校外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充实到指导教师队伍。
3、申报的项目应立足我校现有的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能得到院系(部)相关支持;也可利用校外资源开展研究。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各院系(部)于426日(周五)1500 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稿发至邮箱:theonehuaxin@163.com,纸质版申报表交至教务处109办公室;联系人:华新;联系电话:89668029。学校将于5月初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遴选。
    在报送申报表的同时,请各院系同时将《201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学校推荐项目一览表》(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提交。
七、其它说明
今年起,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在完成组织申报、遴选后,推荐的各项目须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凡通过学校遴选、公示的项目,须在59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工作,供省厅遴选。在线填报事宜待校内遴选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