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4年“专转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3-13浏览次数:1491

 

教务〔2014〕10号
各院、系: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做好我院2014年“专转本”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选拔方法、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选拔对象:三年级在籍学生。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二)选拔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籍专科学生先在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名方可生效。
(三)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

科  类
考 试 科 目
文科类、艺术类、体育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理工科类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英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
日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

二、报名时间和报考流程
1、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3月18日(周二)至3月20日(周四)。网上报名登陆网址:http://218.94.50.9/zzbks/
2、各院系根据推荐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于3月21日认真完成考生填报资格初审核。考生资格初审网址:http://218.94.50.9:8081/htgl/yxlogin
3、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3月21日—3月23日,举报电话:025-89668029。
4、3月23日(周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教务处完成考生资格复审核。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更改填报信息。审核地点:博英楼教务处104室。
三、填报志愿
1、考生自行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中填报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145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45/科)。
2、录取批次分为公办院校批次和民办院校批次,两个批次均设有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该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志愿为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该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及时填报。
四、准考证领取
4月上旬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准考证,并由院系负责发给每位考生。
五、考试时间
考试于4月19日(周六)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科 目
9:00—11:00
英语 日语(分值:150分)
13:00—15:00
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分值:150分)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分值:100分)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报名人数及分布情况在相关院校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院校,考点院校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评卷和考试成绩
1、“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继续实行网上评卷。
2、考试成绩由推荐学校于5月10日左右通知考生,不公布,不查卷。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向我院教务处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教务处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报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后,将复核结果通知学校,再由教务处答复考生。
七、录取时间和录取要求
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中下旬,分两个批次进行,即公办院校、民办院校两个批次。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录取批次均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有关院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征求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含专业)情况、征求志愿报名资格线。我院届时负责通知达到录取资格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录取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我院,由教务处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等形式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