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学团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1-10浏览次数:1094

 

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2011年底组建起了一批教学团队,现在三年的建设即将到期,学院将组织对教学团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特殊教育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教学团队   负责人:丁 勇
2、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教学团队           负责人:田寅生
3、儿童康复专业教学团队               负责人:祁立刚
4、行为矫正课程教学团队               负责人:王 辉
5、艺术学专业特色课程群建设教学团队   负责人:刘丽英
6、聋人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教学团队     负责人:李京龙
7、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教学团队     负责人:杨 枫
二、检查验收日程安排
1、团队自我总结阶段(11月5日—11月12日) 
各教学团队认真总结在建设期内的主要建设成果及特色、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等。认真、如实填写《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团队检查验收表》(见附件),撰写总结报告,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须分类整理(如教学大纲、教案、教材、论文、教学获奖情况和教研活动等)。
2、所在单位考评阶段(11月12日—11月19日) 
由被考核教学团队所在二级学院对其进行客观、全面、科学的考评,给出考评意见,并将其材料(《校级教学团队检查验收表》一式六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学校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 )
校教学委员会召开考核工作会议,组织相关专家听取团队负责人述职,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评议,确定检查验收结论。
三、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检查内容中的相关数据截止时间:自立项建设期始至2014年11月。
2、校级教学团队需对照任务书的建设项目,认真梳理各建设内容的建设和进展情况,做好总结,并如实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3、请各相关学院于11月19日下午4点前将《校级教学团队检查验收表》书面材料一式六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电子邮箱:njtyjwc@163.com;联系人:张冬冬;联系电话:025-89668030。
4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相关附件。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