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5〕3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南特院〔2014〕7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2014级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报名、资格审核及专业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级全日制学生转专业计划:
学院名称 | 接收专业 | 计划(人) | 考核科目 | 考核形式 | 专业要求 |
特教学院 | 特殊教育 | 12 | 心理学 英语 | 笔试(闭卷)+面试 | 艺术类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限报 |
学前学院 | 学前教育 | 7 | 心理学 | 笔试(闭卷)+面试 | 艺术类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限报 |
康复学院 | 儿童康复 | 11 | 心理学 | 笔试(闭卷)+面试 | 艺术类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限报 |
艺术学院 | 美术教育 | 4 | 素描 | 笔试(素描)+面试 | 艺术类专业 |
外语学院 | 英语教育 | 5 | 英语 | 笔试(闭卷)+面试 | 艺术类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限报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数学 | 笔试(闭卷)+面试 | 艺术类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限报 |
管理学院 | 公共事务管理 | 4 | 面试 | 面试 | 艺术类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限报 |
阳光学院 | 艺术设计 | 2 | 素描 | 笔试(素描)+面试 | 艺术类专业 |
备注:转专业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专业加试占比70%;面试占比30%,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
二、转专业申请报名条件:
1、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需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申请转专业时,应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无“缺考”和“作弊”记录,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成绩均分在班级前20%。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报转一个专业。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四、转专业考试安排
1、
2、根据转专业实际申请报名人数安排考场,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15:10——16:40,英语
13:30——16:30,素描(石膏头像照片写生)
(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和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3、由教务处统一根据考试工作需要由相关学院提供监考教师、阅卷教师和面试教师名单。相关考务工作由各学院教务员协助。
附件: 1、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名单统计表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