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秋学期本科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5-05浏览次数:1587

 

教务【2015】14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确保2015年开始的本科教学工作能够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有序、顺利地开展,切实提高首届本科生培养的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教学安排与落实
本科生开课计划必须依据最终定稿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制定。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和修订工作,一经定稿,不得随意变动;如确有重大原因需要调整开课计划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在开课计划编制之前,填写开课计划变更单,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本科课程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关于本科教学教师任课资格的认定及遴选办法》予以确定。排课前,各二级教学院长(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院(部)的教学仪器设备、师资、实验实训、大纲教材等教学条件准备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安排,认真做好有关课务安排。
二、教学准备
1、教学大纲
所有开设的课程都必须具备经过审定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格式请参照教务处提供的统一模板,其内容既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又要符合专业课程体系结构和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总表的要求。请尚未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的学院或部门,于5月10日前将课程大纲电子稿发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教材选用
合理选用本科教材,把握好教材的深度和广度。教材选用要符合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符合培养方案的具体规格要求,体现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要选用优秀教材,要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国家重点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获奖教材、国家及省规划教材、学校规划教材和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原则上使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具体要求参照《关于本科课程代码编制与教材选用的意见》)。
3、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即教学进度表)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在课程实施过程的具体化,是规范教师课堂教学的重要依据。本科课程教学日历应由各教研室主任、课程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校历等共同研究制定,包括课程讲授、讨论、实验实训、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的学时、进度和要求。教学日历必须在收到本科教学任务书后十天内完成,经二级学院(部)审批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4、备课
备课是保证课堂讲授最重要的环节,也是能否上好课的前提与保证。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要认真抓好本科任课教师的备课环节,要求在备课过程中全面研读教学大纲,吃透教材教参,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的重点与难点,掌握学科内在规律和联系,了解本科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特点和学风状况,结合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进度的安排,编制详细的教学方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内容(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课时序数、授课日期、教学过程、课堂练习、作业布置、实验实训项目和教学反思等。避免将多媒体课件简单替代教学方案。
对于新开设的本科课程,尤其是公共基础课程,建议以教研室为单位,采用集体备课的方式进行;备课的同时,还应重点考虑如何提高和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如何使课堂讲授更加生动有趣,如何保证本科教学的课堂质量。
三、本科授课教师试讲
为保证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教师首次开课前必须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开课。新开课教师试讲前必须备好大部分课程教学内容,认真准备讲稿,否则不予试讲。
本学期拟任本科课程教师的试讲环节计划于5-6月份进行,分为教研室、二级学院(部)和学校三个层面展开,5月中下旬完成教研室内试讲,所在开课院(部)把关,5月底完成学校层面的考核;新授本科课程的教师必须人人过堂、人人过关,确保本科教学起始之年课堂教学的质量。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以上要求,认真做好本科教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本科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教 务 处
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