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试卷命题、评阅和归档工作规范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10浏览次数:2029

              试卷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评估检查的重要原始资料之一。为进一步加强试卷(主要是指理论课)管理,提高试卷命题质量、评阅质量和归档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试卷命题规范
1.试卷命题必须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试卷格式按照学校统一模版,并附参考(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学时、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3.试卷题型结构要科学,试题类型应在四种以上,客观题、主观题比例应适当。试卷题量要适当,以1.5小时为宜。
4.试卷命题应突出重点,难易适中,具有较大覆盖面,各知识点的分值分配应相对合理。其中体现三基(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知识不超过60%,有一定灵活运用能力的考题不少于10%。
5.试卷题型分值控制: 
1)填空题每一小题(或空格)0.52分为宜,其总分一般不超过20分。
2)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改错题等每一小题的分值不超过2分,一份试卷中这类题型的总分值一般不超过50分(如标准化试题等确实需要突破此限制的,须报学院及教务处审批),其中任一种题型分值一般不超过30分。
3)问答题每一题的分值一般不低于4分,其总分一般不超过30分。
4)计算题每一题的分值一般不超过10分。
5)综合分析题(包括案例分析题)每一题的分值一般不低于10分,不超过25分。
6)一份试卷的大题数不少于5题、不超过10题。(“翻译”、“写作”等课程考试不受此限.)
二、试卷评阅规范
1.试卷评阅尽量采用集体分题流水作业法评分。要杜绝某一课程由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阅“一包到底”的现象。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必须由各学院统一安排,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
2.教师在评阅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根据参考(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严格卷面打分,不得随意加减分,力求给分准确,做到公正合理。
3.阅卷时必须用红色圆珠笔、签字笔或钢笔。试卷卷面应保持整洁,阅卷老师除批改分数和签名外,不得在试卷上乱写乱画。
4.试卷的评阅标记
(1)对于每道小题的评阅,完全正确的打 “√”,完全错误的打 “×”,否则打“乄”;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
(2)在阅卷中出现误评时(包括分数改动),应打双横杠划掉原错误处(或错误分数),在旁边写上改正后的标记(或分数)并签全名。
(3)评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5.试卷的记分要求
(1)试卷的记分包括小题分、大题分及总分均以得分方式记载。
(2)试卷总得分应填写在卷首“得分”栏。分数栏内每个大题分数应同试卷卷面大题题头得分完全一致,总分应等于各个大题分数之和。
(3)每个大题须在题头得分栏内标出得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如遇大题(除客观题外)内有若干小题的情况,则应在每小题题号前标明该小题应得分数。
6.统计分数时,必须认真复查核对。要特别注意复查部分≥55分且<60分的试卷。
7.要求在每册试卷的第一份试卷首页,由阅卷人和复核人在卷首“得分”栏签名处签上全名。
8.阅卷结束后,要认真核对本班“缓考”、“缺考”和“作弊”学生名单,认真填写《试卷分析报告》。试卷分析应以教学班为单位,根据分析表各栏目要求,如实对学生答卷情况、成绩分布情况等进行总结。不仅要总结问题,还要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三、试卷归档规范
1.做好成绩登录工作。评卷结束后,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课程成绩统计工作,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并打印出学生成绩单。
2.及时报送试卷材料。将整理好的试卷、《试卷分析报告》和学生成绩单,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送开课学院存档。
3.所有试卷应以自然班(或教学班)进行装订归档。由各学院(部)负责建立《试卷档案目录》存档备查。试卷装订内容应包括:(1)参考(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2)考场记录(学生签字的);(3)试卷分析;(4)空白试卷;(5)学生试卷(按学生学号顺序排序)。
4.试卷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封面信息由任课教师负责填写完整。
5.试卷整理归档时,各学院(部)要有专人负责对试卷存档材料进行复查。试卷分析中的试卷份数必须与装订归档的实际份数相符。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