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级全日制专科学生转专业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2132

教务〔2016〕4号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关于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南特院〔2014〕70号)文件要求,经二级学院申报、学校同意,现将2015级全日制专科学生转专业计划公布如下:
学院名称
接收专业
计划(人)
考核科目
考核形式
专业要求
报名
要求
备注
特教学院
特殊教育
(师范)
6(文)
语文+英语
笔试+面试
文科
艺术类
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限报。
江苏生源的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学生和河南生源的美术教育专业学生不受限。
2(理)
数学+英语
笔试+面试
理科
学前学院
学前教育
(师范)
6
语文+英语
笔试+面试
文理
康复学院
儿童康复
(师范)
7
语文+英语
笔试+面试
文理
艺术学院
美术教育
(师范)
5
素描
笔试+面试
艺术
艺术类
专业
 
外语学院
英语教育
(师范)
3
英语+语文
笔试+面试
文理
艺术类
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限报。
江苏生源的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学生和河南生源的美术教育专业学生不受限。
信息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数学+英语
笔试+面试
理科
管理学院
公共事务管理
4
面试
面试
文理
阳光学院
艺术设计
2
素描
笔试+面试
艺术
艺术类
专业
 
备注:1.转专业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专业加试占比70%;面试占比30%。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2.笔试要求:语文、数学和英语为水平测试;素描为石膏头像照片写生。3.面试要求:命题说话、粉笔字和特长展示等。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