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江苏省2017年 “专转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29浏览次数:1889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17年“专转本”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选拔方法、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选拔对象:在籍专科三年级学生。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二)选拔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籍专科三年级学生需先在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名方可生效。

(三)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

科类

考 试 科 目

文科类、艺术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理工科类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英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

日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

二、报名时间和报考流程

(一)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201714-6日。网上报名登陆网址:http://218.94.50.9/zzbks/

考生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145/人(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45/科)。

(二)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于201717日上午前完成考生填报资格初审核。考生资格初审网址:http://218.94.50.9:8081/htgl/yxlogin

(三)201717日(周六)下午2:005:00,教务处完成考生资格复审核。须考生本人现场确认,签字后将不得再更改填报信息。审核地点:博英楼教务处104室。

(四)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教务处办公室宣传栏中公示,公示时间:201718-110日,举报电话:025-89668029

三、填报志愿

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

四、准考证领取

在考前3天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准考证,并由各学院负责发给每位考生。

五、考试时间

考试于2017318(周六)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考 试 科 目

9001100

英语日语

13001500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报名人数及分布情况在相关院校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院校,考点院校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评卷和考试成绩

(一)“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继续实行网上评卷。

(二)考试成绩由教务处于2017331日左右通知各学院。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向教务处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教务处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报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后,将复核结果通知学校,再由教务处答复考生。

录取时间和录取要求

录取工作安排在2017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在统考考生投档前,办理录取手续。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一)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三)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四)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录取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我校,由教务处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等形式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有关2017年“专转本”接收院校专业计划的信息,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