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6级本科生中开展“卓越教师培养实验班”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15浏览次数:1725

教务〔201724

  

各相关学院:

为了适应国家、社会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培养未来教育领域的卓越人才,根据我校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实施方案,我校将于近期在2016级本科生中开展“卓越教师培养实验班”学生遴选工作。请相关学院结合培养项目介绍,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使符合遴选条件且有志于参加该项目的学生踊跃报名,积极参与。遴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总额限制的原则,通过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审核、学校考核测试的形式择优选拔。

二、选拔标准

(一)品德优良,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致力于成为卓越特殊教育教师的志向;

(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教师基本素养;

(三)具有强烈的学习愿望和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思想活跃,思维敏捷;

(四)第一学期必选的通修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总成绩在班级前40%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选拔范围与人数

依托特殊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分别成立“卓越教师培养实验班”各1个,班额30人。由两个学院分别面向本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进行遴选。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请有志于参加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学生,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交到所在学院。学院负责对学生信息及资格进行审核,并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卓越计划”实验班申请报名汇总表》,将报名表及汇总表于525日之前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咨询电话:89668030

(二)考核方式:以第一学期通修课程成绩总分及面试成绩之和作为遴选依据。鉴于我校2016级本科学生的大学英语采用分层次教学的方式,由教务处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英语水平测试,测试结果将用于通修课程平均成绩计算。

(三)面试:由特殊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分别组织评委专家,对学生的个性品质、表达能力、书写能力、职业性向、文体特长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由以上学院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通修课成绩×50%+面试×50%

(五)公示及录取: 学校对初步确定的卓越班入选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录取学生名单。

五、其它工作要求

1.特殊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要高度重视卓越班学生遴选工作,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明确通修课程科目及面试项目、考核办法,请各学院在520日前将工作方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特殊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要面向本专业2016级本科学生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集中宣讲的形式,向学生宣传卓越计划实验班的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学生选拔办法,接受学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附件: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卓越特教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docx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卓越特教教师培养计划”申请学生汇总表.docx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