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7〕28号
各学院:
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通知如下:
1.公共选修课是全校性的任意选修课程,主要包括历史与文化、文学与艺术、经济与社会、科学与技术、健康与生活五类;
2.公共选修课原则上须由具备较深厚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一定教学经验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3.开课前,各学院要组织有关教师制订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大纲,推荐或编写适用的教材或讲义。教学大纲和推荐的教材要反映公共选修课的特点,要考虑学生的知识基础和学生的个体差异;
4.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安排大班上课;
5.公共选修课暂定每门课程1或2个学分,按每16学时为1个学分计算;
6.为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要求各学院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的教师每学年必须开设一门公共选修课;
7.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拟开公共选修课的教师,6月2日前完成公共选修课网上申报并将电子稿送交相关学院(操作指南在教务处网上下载);6月7日前各学院将《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申请表》统一打印,报本学院领导审批;并报送教务处进行审核备案;
8.教务处6月9日前完成公共选修课申报材料的审核,确定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预选课程;6月12日-6月16日组织全校学生选课;
9.行政人员拟开公共选修课者,5月29日前填写《行政(教辅)岗教师授课申请表》或《行政(教辅)岗人员授课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10.新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在申报同时需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报教务处审批;
11.公共选修课开设时间为每周三、四的第9-10节,网上申报时请在申请说明栏中注明;《校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中相关信息,教务处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并通知相关课任教师;
12.相关表格请根据需求自行到教务处(本科教学信息网)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相关表格。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