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2017 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7﹞21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我校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校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详见附件1:实验室汇总表),如有新建实验室或实验室面积等数据有所变动者,请自行进行增加或修改。
二、报送内容
我校各二级学院需填写基表4-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格式内容详见附件2《2015/2016学年上报数据》及附件3《基表样表》文件包)。需要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三、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数据准确性。数据上报后学校将对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集中复查审核,对审核过程出现的数据错报、漏报等情况,有关学院请根据审核反馈信息及时进行更正。于9月15日前将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的数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k551@163.com。纸质版(经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博英楼105室(何老师)。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和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也可加入QQ群:490122435进行咨询、交流。联系人:何燕春,电话:025-89668036 。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附件: 1. 实验室汇总表(内含实验室编号,面积)
2. 2015/2016学年上报数据(基表4、基表5、基表6)
3. 基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