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协调和沟通,共同落实好师范类专业集中实习安排任务,从今年起,由各相关学院作为责任单位开展与实习学校的联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级需统筹安排的师范类专业
特殊教育(智障教育)、特殊教育(听障教育)、儿童康复、美术教育、音乐教育
二、责任单位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三、主要任务
1.联系实习基地,汇总实习生接纳需求
各学院根据附件1中所明确的实习基地责任单位联系统计各实习学校对师范类专业的实习需求,填写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学校联系单》,并在12月1日之前将附件2纸质稿及附件3《实习基地需求汇总表》电子稿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完成实习点学生分配,落实专业指导教师
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实习点学生专业需求,各学院负责完成本专业学生实习点分配任务,遴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落实实习指导任务。
3.补签协议及授牌,规范实习基地建设
附件1中的实习基地只有一部分实习基地协议签署和实习基地挂牌已完成,大部分还没有完成,请相关责任单位结合此次的实习基地联络以及下学期的实习巡视尽可能将没有完成协议签署和挂牌的实习基地进行完成。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何燕春;电话:89668036,邮箱:sjjxk551@163.com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特殊教育学校名录
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学校联系单
附件3:实习基地需求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