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次数:2278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教学工作在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励我校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使我校的教学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推动我校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教学管理先进集体、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各二级学院、承担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室或部门。

(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各教学单位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二级学院班子成员、教务科长(主任)、专职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等。

二、评选名额

教学管理先进集体3个、教学管理先进个人5

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自愿申报,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各单位推荐1-2人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

1. 领导班子团结,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顾全大局,注重协作,有奉献精神,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2. 工作思路清晰、管理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

3. 教学管理队伍相对稳定,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

4.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有学校及以上级别的教学成果;

5. 1年来无教学或教学管理事故发生。

(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1. 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忠于职守,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群众威信高;

2. 热爱教学管理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3. 业务工作能力较强,能独立完成应承担的教学管理任务,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近3年无教学管理事故发生;

4. 工作认真细致,管理严格规范,勤奋努力,善于思考,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及时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管理任务,工作效率较高。

四、申报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先进个人由个人自愿向各单位申报,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各单位根据申报人情况择优推荐1-2人。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三)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后予以表彰,并发放奖励。

五、其他

各学院(部门)于121日(周五)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张冬冬、牟雨婷,联系电话:89668030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主要先进事迹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定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

单位名称


被推荐人所在部门


被推荐人简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职务

学历学位

从事专职教学管理工作时间








个人主要先进事迹(可加附页)


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情况


教学改革与管理研究课题立项和研究成果出版发表情况


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