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南特院〔2014〕7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2017级专科学生转专业报名考试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级全日制专科学生转专业计划申报与公布
相关学院应根据2017年专科实际招生专业和资源配置情况,于1月12日(周五)前申报拟接收专业和计划数,并明确考核方式和考核科目。拟接收专业的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5%。教务处汇总后,拟于1月17日(周三)之前面向全校公布转专业计划。
二、转专业申请报名条件
1.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需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申请转专业时,应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无“缺考”和“作弊”记录,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成绩均分在班级前20%。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只能申请报转一个专业。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1.自愿报名时间:2月24日—2月26日上午。《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申请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填报,并交所在学院。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超过该截止时间后学生不得不报及更改填报专业。
2.资格审核时间:2月26日(周一)下午。由各学院负责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全部应修课程的成绩均分,按专业班级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在2月26日(周一)下午四点之前,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转专业申请报送教务处复审(需上报转专业申请名单统计表电子版及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个人成绩单原件材料)。
四、转专业考试安排
1.2月27日(周二)上午,教务处复核,2月27日(周二)下午,面向全校公布2017级全日制专科学生转专业报名考试学生名单。
2.考试由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笔试时间:2月28日(周三)下午。
面试时间:3月1日-3月2日。
3.转专业考核工作由相关学院组织,务必通知转专业的学生准时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的同学视为放弃转专业机会。
五、公示结果及上报
1.3月5日-6日,汇总成绩,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关接受学院上报拟转入学生的分班情况,并安排转专业学生的选课工作。
2.在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本人写出申请说明放弃理由,家长签字认可,并由接收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放弃。
3.公示期后,学生一律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4.公示无异议,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转专业学生名单。
附件:
1.2017级专科学生转专业计划申报表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名单统计表
教务处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