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3-22浏览次数:303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深化开展以本科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持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构建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龙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主干、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基础,院(系)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补充,衔接紧密、结构完善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学校分别给予一定额度资金资助。重点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2018年,学校计划设立90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0项。根据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比例,各学院申报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推荐额度详见附件5,请各学院严格按推荐额度上报。鼓励各学院产学研合作育人,与企业合作设立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学院开展项目研究,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名额限制,各学院自愿申报。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该项目各学院自愿申报,不限名额。

学校将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各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均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获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项目学校将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资助。

三、申报对象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校2016级和2017级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原则上是以2016级学生为主。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各学院卓越班学生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四、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鼓励引入校外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充实到指导教师队伍。已获立项但项目无故延期或终止的指导教师将不得作为新立项项目指导教师。

3.申报的项目应立足我校现有的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也可利用校外资源开展研究。

(二)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材料申报

从今年起,所有创新训练项目申报须在我校的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cxxl.njts.edu.cn/上完成。一个项目只允许注册一个账户,由项目主持人负责注册并在平台上完成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项目须经过指导老师、所在学院管理员审核确认,并通过平台推送到学校。项目主持人(学生)、指导教师、学院管理人员登录方法、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

平台申报时间:即日起至415日。请各学院于416-20日,组织院级专家组在平台上完成对大学生创新训练申报项目的评审,严格按照额度推送到学校。并于420日下班前将《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1)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教务处10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1040800880@qq.com。其他申报材料只需在平台上填写,不需要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联系人:华新;联系电话:89668029

(三)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申报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不需要在我校的平台上完成,由项目主持人直接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完成,并于420日下班前将《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教务处10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1040800880@qq.com。联系人:华新;联系电话:89668029

六、项目评审方法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教务处将组织校级专家组在平台上对各学院推送的重点项目进行网上评审,确定向省里推送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并报学校批准后公布,不再组织现场答辩。

七、其它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学生和教师,认真组织申报。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提供坚实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附件: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

3.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目信息表

4. 专业门类目录

5.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推

荐名额分配表

6.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

系统使用流程(分角色)

  

  

  

  

                   教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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