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2394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级品牌专业一期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南特师〔2018〕31号)文件要求,学校确定特殊教育、康复治疗学、学前教育、服装与服饰设计等4个专业作为校级品牌专业一期建设项目。学校将对以上专业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现就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在学院要认真制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建设任务,强化建设措施,落实建设责任。

2.任务书的制订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专业建设具体任务必须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项目,应明晰提出项目实施阶段及其起止时间。预期建设成果、人才培养质量预期效益等应立足于全省同类高校领先水平。

3.品牌专业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20182020年)。立项建设专业必须在建设期内完成预期任务与目标,预期成果包括各级各类教改项目、重点教材或规划教材、在线开放课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等具体内容。

4.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将作为经费划拨、项目管理及验收的重要依据。

5.所在学院应组织专家组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相应修改。任务书由专业负责人和学院院长签名并盖章后上报。

6.请所在学院于420日前将《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书面材料一式二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同时提交电子稿,联系人:季媛、张冬冬,联系电话:89668030


附件: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docx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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