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师〔2018〕40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培育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立项条件
本次教改课题立项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卓越教师培养专项课题三类,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原则上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教学研究改革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所列范围为依据,课题名称可以与《课题指南》有表述差别。
(一)一般课题
1.课题申报主持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2.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3.具有厚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具有创新意识。
4.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5.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6.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7.课题预期成果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在研期间须公开发表一篇与本研究有关的教改论文。
(二)重点课题基本条件
除一般课题标准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2.先进性:课题研究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对于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或教学管理水平有突出作用,其总体研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新招,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4.课题预期成果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在研期间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与本研究有关的教改论文;(2)具有突出的显性改革成果,能达到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的水平。
(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课题
除一般课题标准的要求外,课题研究应对卓越特教人才培养改革具有较高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对于提高卓越班人才培养质量有突出作用。本专项主要面向承担卓越特教教师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或计划开展卓越人才培养项目的学院,课题资助经费从卓越计划专项经费中开支。
二、课题申报范围
1.本次课题的申报范围详见《课题指南》。
2.有主持校级在研教改课题的教师不能申报。
3.三年内有撤项记录或有未按期完成学校教改课题记录的教师不能申报。
三、课题立项数量
本次教改课题立项总数约30项,其中重点课题及专项课题约15项。教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如遇特殊情况经主持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课题研究周期可延期一年。学校对立项课题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改课题的申报。
四、课题材料申报及时间
1.课题主持人须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
2.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含与课题研究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相关研究论文或著作目录等复印件)、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用材料袋装好,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贴在材料袋上)。
3.各学院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教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学院盖章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稿各一份。
4.请各单位将以上申报材料汇总后于5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牟雨婷、张冬冬,电话:89668030。
附件: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docx
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docx
3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