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教研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4-21浏览次数:2235

各学院(部):

为检查和了解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更好地发挥教研室在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根据学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南特师〔2016130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教研室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批准设立的所有教研室。

二、检查项目

1.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2.检查教研室对任课教师主要教学环节的管理情况;

3.检查教研室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的情况(含专业、课程、教材和教学团队等建设情况)。

三、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第十周426日(周三)前,由各院(部)督导组进行自查。地点:各院(部)资料室。由各院(部)督导组长负责组织。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426日(周三)前,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应按要求开展自查。各教研室根据所列检查材料目录,进行材料收集并整理归类(每个教研室须提供一份纸质清单),在规定时间存放在资料室。

二级学院教研室工作检查材料目录:

1.各教研室本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附表:教研室名称及成员名单);

2.各教研室本学期主要教学环节检查情况统计表(须提供所有任课教师本学期的听课记录);

3.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的情况材料(含专业、课程、教材和教学团队等建设情况);

4. 教研室其它活动材料(如有其它特色项目,材料可另附)。

(二)检查组在检查前应与相关学院(部)教学秘书联系,预约检查时间,各学院(部)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协助,保证检查的顺利进行。

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检查评价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检查评价表

  

教研室名称


所属单位

  

教研室主任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观测点

评分

1

1.工作计划与总结(40分)

1.1教研活动计划(10分)

  

2

1.2计划总体执行情况(10分)

  

3

1.3教研活动(5/次,总20分)

  

4

2.教学环节管理(30分)

2.1备课教案检查(含课件)(6分)

  

5

2.2教学进度检查(6分)

  

6

2.3作业检查(6分)

  

7

2.4听课检查(6分)

  

8

2.5调停课检查(6分)

  

9

3.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30分)

4.1教学研究活动主题(专题)明确(10分)

  

10

4.2专业课程教材团队建设突破(10分)

  

11

4.3教研成果获奖和论文(5分)

  

12

4.4其它科学研究成果(5分)

  

总体评价

与改进建议

  

总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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