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试讲评议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12浏览次数:2146

各学院(部):

为做好本科教学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根据学校《关于本科教学教师任课资格的认定及遴选办法(试行)》(南特院〔20151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6月份开展本科课程试讲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课程试讲评议活动分两轮进行

1612日前完成第一轮试讲。拟承担本科课程教学教师均应参加所在教研室组织的第一轮试讲,自选试讲课题,试讲结束后应组织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26月底前完成第二轮试讲。主要由相关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限定试讲课题,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详见附件),完成试讲课程合格评议。其中部分基础课程的试讲评议活动面向全院开放,教务处会同质监处组织评议专家组参加听课。

二、部分基础课程试讲安排

本科课程名称

开课学院(部)

试讲教师名单

评议专家组

时间安排

思想道德修养与

法律基础

社科部

丁昌林、陈阳

潘小妹

荣霞、范华琼

孙家文

外请专家

具体时间

另行通知

624-26日)

大学英语

外语学院

季晓燕、姚晓菊

江枫、梁娟

谢盈盈、郭敏

马宇

外请专家

心理学

特教学院

熊文琴、李晓娟

刘翠兰、韩媛媛

谈秀菁

外请专家

解剖学

康复学院

徐冬晨、肖源

张秀伟、赵汤琪

丁兴

张婷

外请专家

三、工作要求

1、试讲课程要求使用适用于本科的教材,授课时长40分钟。相关学院(部)应组织同行教师参加听课观摩,并负责提供试讲教师备课教材;

2、试讲评议应包括试讲限定课题和回答专家提问两部分。请拟承担本科课程教学的所有教师认真备课,做好试讲准备。

3、二级学院(部)在组织第二轮试讲时应提前通报教务处和质量监控处,质量监控处将委派教学督导或同行专家参加听课评议。原则上试讲评议专家组中学校督导(含同行专家)人数应不少于1/3

  

附件: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教务处  质量监控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结构指标

最高分值

评估分值

教学态度(15%

1、认真备课,教材熟悉,讲稿完整

4

  

2、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组织授课,准时上下课

1

  

3、授课认真

5

  

4、教书育人*

5

  

教学内容40%

1、内容紧扣专业培养目标丰富充实,组织合理,逻辑性强,既不照本宣科也不脱离教材,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12

  

2、概念准确,分析透彻

8

  

3、突出重点,讲清难点,阐明疑点,举例恰当

12

  

4、吸收教学科研的最新成果

8

  

教学方法30%

1、教学设计得当,有启发性,积极发展学生思维

8

  

2、讲授熟练,条理清楚

8

  

3、教学时间利用充分,分配合理

4

  

4、用普通话或外语讲课,话音标准,语言简练、形象生动

3

  

5、教学中机智地处理偶发事件

1

  

6、板书设计合理,板书板画规范;实验操作准确规范

2

  

7、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课件)

4

  

教学效果15%

1、课堂秩序好,气氛活跃,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

8

  

2、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

7

  

总得分(计分单位为0.5分)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意见

  

优点:

  

不足或建议:

  

注:1、请您在评估分值栏填上恰当的分值。2*教书育人包括:(1)教师的仪表、情感等对学生的示范作用;(2)结合教学内容进行思想教育;(3)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3、计分方法:请将各项的得分数相加,填入总得分处。4、请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听课人:                                         填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