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1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广大教师开展教学交流、分享成功经验与先进教学理念,自2017年起,教师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已搭建一个开放性、研究性的交流平台,组织常态化的教学沙龙活动。为继续有序开展此项活动,现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度学校教学工作要点》(教务〔2018〕11号)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沙龙简介
教学沙龙的主要目的是搭建平台,促进广大教师开展教学交流和对话,分享成功经验与先进的教学理念,具有一定的研究性质。沙龙每期围绕一个主题进行主题发言、座谈讨论,主题发言人一般邀请校内外教学经验丰富、研究能力较强的教授(或副教授),参加人员一般以中青年教师为主。
二、组织形式
(一)教学沙龙活动以学院为主体开展,每学年每个学院不少于1次。具体开展的时间原则上由中心统一协调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提前与中心联系另行商定。
(二)各学院的教学沙龙活动组织工作一般由教学院长负责,每次确定一名主讲人,鼓励邀请校外专家学者主讲。
(三)教学沙龙原则上主题不限,学院可根据各自学科和专业特点,结合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或难点来确定选题,也可以针对近期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设定。
(四)沙龙原则上由教师自愿报名参加,以承办学院的教师为主,鼓励其他学院的教师积极参与。
(五)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在活动宣传、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按要求填写《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见附件),制订详细的活动计划,并提前两周将策划书交至中心,以便学校发布活动消息,告知其他学院的教师参与交流。联系人:季媛、张冬冬,电话:025-89668030,联系地点:博英楼111室。
(二)各学院应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活动结束后,将与活动相关的海报、照片、总结等材料交至中心。
附件: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
教务处
二○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
学院:(盖章)
主办学院 | | 沙龙主题 | |
时间(起止) | | 地点 | |
本院参加对象 | | 拟邀请学院 | |
本院参加教师人数 | | 可容纳人数 | |
简要议程 | | ||
经费预算 | | ||
经费细目 | | ||
其他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