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 放假前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学院所有实验室钥匙要有备用,统一由专人保管。
三、 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由保卫处统一加贴封条。
四、 假期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需正常使用实验室和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需在学院备案,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人员定期巡查。
五、 假期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六、 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大功率设备。
教务处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