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校2018年本科重点教材立项建设暨省级重点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0-16浏览次数:2028

各学院:

教材建设是一项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理念,展示学术和教学研究成果的标志性工作。为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教师编著具有我校特色且满足本科教学需要的高水平、高质量教材,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8年校级本科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提升教育教学理念,完善教材培育机制,形成以服务人才培养为目标,提高教材质量为核心,与学科专业建设相适应、课程体系相配套的系列精品教材;逐步形成建设有序、管理规范、服务保障的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材质量。

二、基本原则

1. 锤炼精品,确保质量。教材的编写与修订要能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遵从学习规律,能反映学科前沿的知识或成果,既要有知识点,更要有知识点背后的东西,还要有发现知识的过程以及知识的应用,帮助学习者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2. 鼓励特色,强调创新。编写重点放在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和课程上。特别是对部分新开专业缺乏适用教材的课程,鼓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通过自编来弥补教材供应的不足。

  三、立项范围和重点

申报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现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或修订的主体教材,不包含教辅(教学参考书,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等,重点资助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的各专业基础课程、核心课程。

本批重点教材立项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类: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21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010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9101日前实现出版。

四、教材编写基本要求

1. 教材充分反映当代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应与时俱进、紧跟科技进步、反映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2. 教材富有学校特色,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教材主编原则上应具有高校副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业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人员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

4. 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装帧设计大方美观,与教材内容相辅相成;印刷质量好,墨色均匀,校对差错率低。

五、申报名额

今年校级重点教材立项不明确限额。鼓励各本科专业积极申报,其中20152016年度升本专业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部;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择优推荐。学校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教材选用和管理办法》(南特师〔201770)文件要求,对未列入学校(及以上层次)立项的自编教材,不得列入我校教材选用计划。

六、省级重点建设立项教材推荐

2018年度省级重点建设教材拟从本年度及2017年度校级重点建设教材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在此基础上,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重点教材评审。

省级推荐指标我校本年度限额为2。除限额外,特殊教育品牌专业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另外,我校还可申报1 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

七、材料报送

1. 申报人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重点教材立项申报表》。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教材样稿及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和论证报告(由出版单位出具)。

2. 各学院根据申报表及提供的材料,审核是否符合校级重点教材建设立项基本要求、基本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81024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五份)及有关材料的文字及电子稿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张冬冬、季媛,联系电话:18936032031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

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36号)(苏教高函(2018)36号.pdf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级重点教材(修订)申

报汇总表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级重点教材(新编)申

报汇总表

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级重点教材(修订)申

报表

5.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级重点教材(新编)申

报表

6.参考专业分类目录(本科)

     附件2-附件6(请下载附件2-6.docx

 

                    教 务 处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