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3270

教务〔201874   

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教学质量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学工作在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促进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教师职业,师德高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岗位职责;

2.近三年主动完成院部安排的本、专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

3.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

4.教学效果好,近两年没有出现各级各类教学事故;

5.近四个学期综合评教(学生评教+同行评教)成绩在本单位排名靠前。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部门)面向全体任课教师进行初选,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院申报,并按《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综合评价体系》(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按《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的申报名额规定进行推荐。

3.被推荐教师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表》(附件3),同《优秀教学质量奖综合评价体系》(附件1)一起于20181123日前由各学院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张冬冬、季媛;联系电话:89668036,办公地点:博英楼101

三、评选办法

1.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进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2.获奖人选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给予表彰。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优秀教学质量奖证书并发放奖励。

请各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 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综合评价体系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表

 相关附件.docx

 

                                                                                        教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