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1438

 

各学院: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确保下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学生上课使用的教材(含公选课)一律由由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统一征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给学生订购或发放自编教材。

二、各学院在教材征订时优先选用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学校立项教材;选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前沿的优秀教材,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三、本科教材的选用应按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教材选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行。如选用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需提交征订申请,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签署意见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征订。

四、各学院教研室根据本学院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认真审核所需征订的教材,并填写《教材征订计划表》,由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的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19日前将《教材征订计划表》打印稿及电子稿交教务处109办公室。

五、无教材的课程,由学院任课老师填写《自编讲义使用审批表》,经学院领导审批后,于619日前交教务处109办公室,并上报所需印刷讲义的电子稿或讲义原件。

六、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材征订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教材征订计划表》,杜绝漏订、错订等情况;否则将按学校有关教学事故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七、教材征订工作一旦结束,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因版本更新、停止发行等特殊情况无法征订到的教材,要及时进行补订。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教材选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自编讲义使用审批表

附件.rar

 

                                                  教务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