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5-08浏览次数:2302

教务〔201929

各学院:

2019届毕业班的实习活动即将结束,为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毕业班返校后的教学工作安排及有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2016级专科毕业班部分学生补考(缓考)及考试成绩录入(522日前完成)

(一)2019届毕业班部分课程的补(缓)考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并负责通知相关教师和所有应考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522日(周三)上午9时前,请阅卷教师务必完成试卷批阅及补考成绩录入工作;

(二)请各学院于考前一周将《试卷统计表》和《补考监考安排表》送至教务处。

二、2016级专科毕业班部分学生重修安排及2019届毕业生学籍遗留问题清理(524日前完成)

(一)各学院根据2016级专科生不及格课程统计情况,合理安排课程重修,严格要求,集中进行课程辅导,620日(周四)前完成重修课程考试;

(二)各学院认真排查应届毕业生当中的学籍遗留问题,524日前妥善处理完成。

三、毕业班学分数据统计(524日前完成)

(一)各学院参照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执行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认真核对学生的学科成绩(含公共选修课),务必将学生经补考、重修后的成绩予以更新;

(二)在524日前应完成以下数据的统计:

1、教务处负责完成2019届毕业生综合文化素质讲座听课统计;

2、学工处负责完成2019届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听课统计;

四、实习成绩评定(531日前完成)

各学院在实习学生返校后及时收交毕业实习手册等材料,适时召开毕业班实习总结大会。并根据校内实习与校外实习的综合表现,在531日前完成实习成绩评定。

五、毕业班学生教材等代办费结算(531日前完成)

六、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及校级优秀论文推优工作(531日前完成答辩、66日前完成校级推优)

(一)各学院根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515-531日);

(二)各学院按比例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评选推荐工作,并于66日前将评选推荐结果报教务处;

(三)各学院按比例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并于614日前公示并提交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四)2019614日前完成“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师指导情况”统计,撰写“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一并报送教务处;

(五)第17周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并完成省级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毕业资格审核工作(66日前完成)

66日前,教务处负责完成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名单汇总;会同学工处完成毕业资格审核材料上会。

八、毕业班学生学籍卡及成绩档案整理(612日前完成)

612日前,完成毕业班学生学籍卡及成绩档案整理工作,包括核查、打印,其中成绩单打印要求为A4竖排,一式两份,需盖章。

九、毕业生的学生证注销和校徽上交(613日前完成)

613日前,各学院应对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审核并注销。如有学生证遗失的,要办理遗失登报手续(或上交登报遗失的证明)。

十、毕业证印制及发放工作(614日前完成)

(一)610日—13日,完成毕业证书印制、盖章等工作;

(二)毕业证书发放时间拟定为614日;

(三)630日前,教务处完成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

十一、教师资格证发放工作(时间待定)

教师资格证的印制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相关学院集中领取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学院应留存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备查。

附: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几种情况说明:

(一)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

(二)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三)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四)普通话测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教务处

                                     20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