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50号
关于申报中央财政专项
2019年教学平台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我校基础教学保障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统筹实验室建设方案,促进实验室资源优化配置和平台共享,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教学平台项目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教学平台建设项目必须从各专业人才培养出发,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
2.围绕专业、突出重点。在保障基本教学需求的基础上,对能体现特色和优势的新增专业实验室有一定倾斜,对我校重点建设专业有一定倾斜。
3.教学平台建设项目必须在预算范围内进行申报,项目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可行,实现校内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讲求投资效益。
二、申报内容
原则上是指在2019年内可实施完成的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1.实验室设备更新类;
2.实验室工程改造类;
3.实验室新建(含设备新增)类。
教学平台项目中如为新建实验室和环境改造需另附实验室新建和环境改造方案。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性,认真总结本单位实验室现状,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组织开展2019年教学平台项目建设的申报工作。
(一)提出申请
请各学院根据教学需要按照教学平台建设项目论证及建设流程提出实验室建设申请(详见附件1项目申请及建设流程),填写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初拟论证专家名单,并于10月1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说明;
3.拟邀请的论证专家名单及个人简历(见附件3)。
(二)教务处初审
教务处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至各学院,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各学院组织召开项目建设论证会,并填写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财务处,一份学院留存。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于11月初召开2019年教学平台项目评审会,由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对学院论证通过的项目进行审议,确定2019年的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联系人:何燕春,联系电话:89668036,邮箱:sjjxk551@163.com。
附件:1.教学平台建设项目论证及建设流程
2.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平台建设项目拟请项
目论证专家
教务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