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优秀实习生、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26浏览次数:1254

教务〔201985

关于评选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


优秀实习生、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学校决定开展2020届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

1.优秀实习生按学院参加实习学生总数的10%评出,各二级学院要在综合考核实习生各阶段表现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宁缺毋滥。学校将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基本条件:

1)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实习工作的要求,全程参加毕业实习;

2)按时完成并提交规定的实习相关材料,实习材料撰写认真、材料丰富,实习总结详实到位;

3)实习阶段的表现得到实习单位认可,原则上被推荐的实习生应获得实习单位给予的优秀等第评价;

4)师范类专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开设实习汇报课,或在实习期间指导实习单位学生参加特校中小学幼儿园系统组织的校内外比赛、活动且获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优先推荐;非师范类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在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指导下,协助实习单位参加相关专业、行业领域比赛(活动),且取得奖项(或社会正面影响和积极效益)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优先推荐。

二、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参加指导实习教师人数的20%评出进行推荐,宁缺毋滥,学校将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基本条件:

1)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实习工作的要求,全程指导实习生实习工作,指导记录详实,得到所指导的实习生的普遍认可;

2)在指导本届实习工作中,教师应定期联系所指导的实习生,对于在南京本地集中实习的实习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平均每周一次深入实习单位看望和指导实习,对于在外地集中实习的实习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平均每月一次深入实习单位看望和指导实习生,或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与实习生保持常态化联系与指导;

3)所指导的实习生中得到实习单位优秀等第评价的比例应不少于80%,且没有出现所指导的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违反学校实习工作要求和实习单位相关纪律的现象;

4)指导师范类专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开设实习汇报课,或指导师范类实习生协助实习单位参加特校中小学幼儿园系统组织的校内外比赛、活动且获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优先推荐;对指导非师范类实习生协助实习单位参加相关专业、行业领域比赛(活动),且取得奖项(或社会正面影响和积极效益)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优先推荐。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要在本学院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将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和附件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纸质材料加盖本学院印章,学院负责人签字,于13日(周五)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105办公室,电子材料一并提交。其中康复科学学院在实习结束后于两周内将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和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105办公室,电子材料一并提交。联系人:何燕春,联系电话89668160

 

附件1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

教师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附件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教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doc

附件3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