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1-07浏览次数:2005

各学院:

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1.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

2.放假前,各学院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切实落实整改,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3.学院所有实验室钥匙要有备用,统一由专人保管,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措施。

二、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假期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需正常使用实验室和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需在学院备案,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人员定期巡查。

2.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3.假期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4.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由保卫处统一加贴封条。

5.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大功率设备。

6.假期使用的实验室需安排安全值日人员并做好记录;各学院需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并做好记录。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和巡查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假期安排

1.假期使用的实验室需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并做好使用记录,各学院可安排人员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各学院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和巡查人员要始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排查隐患。请于113日前将附件《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表》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105办公室,电子稿一并提交。

附件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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