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育(专业)实习是各专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检验理论教学成果、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专业人才的重要保证。为规范实习过程,切实保证实习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8级本科生实习计划和相关专业实习大纲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各学院应当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具体的课程计划,科学、合理地制定2018级本科生实习计划和相关专业实习大纲,按照“一个专业、一个大纲”、“一个年级、一个计划”的原则组织编写,进一步规范专业(教育)实习的工作流程和基本环节。
二、主要内容与编写体例
1.实习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及流程、实习安排与落实、实习成绩评定、实习工作总结与评价,实习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实习的纪律要求等。实习计划模板体例详见附件。
2.实习大纲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模板体例和要求进行修订。
三、其它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18级本科生实习计划和专业实习大纲的制订工作,科学论证、精心编制,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2.各学院结合2017级实习工作总结和实习专项检查反馈结果,对已有的实习计划进行制定;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关于修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对专业实习大纲进行修订,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3.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14日之前将《2018级本科生实习计划》和《专业实习大纲》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教学院长签字)。
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