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写实验(训)指导书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1952


各学院:

为使实验(训)课真正达到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目标,让教师和学生进一步明确实验(训)的目的与内容。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学时为8学时及以上的课程,由开课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编写实验(训)指导书。请各学院组织教师认真编写,将学院审核过的实验(训)指导书(电子稿)于1015之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其他说明:

1)一门课程(实践学时为8学时及以上)一本实验(训)指导书。

2)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自行调整模板,但学院内部需统一。

3)各学院根据实际实验(训)上课需要,自行印制,上课前发放给师生使用。

 

附件:实验(训)指导书模板.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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