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宗旨
为加强我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推动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入到我院的教学改革中,并为他们的成长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竞赛原则
1、促进教学改革的原则
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要体现时代的要求,适应高校教学改革的需要,鼓励教学创新,以利于学院发现和推广科学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2、维护教学稳定的原则
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的切实有效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方法简单易行而有效。
3、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评选,评价必须客观、科学,竞赛必须全程公开,以保证竞赛的公正性。
4、广泛参与的原则
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比赛,同时,在大赛进行时,还应广泛动员教师自觉参与听课、评议、交流等与竞赛有关的活动,以使竞赛能真正达到促进整体教学水平提高的目的。
三、竞赛组织
1、学校成立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竞赛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评选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竞赛委员会下设秘书组和专家评审组。秘书组由教务处人员组成,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专家评审组由大赛组织者聘请院内外资深专家组成,全权负责评审工作。
3、本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四、参赛基本条件
1、40岁以下的助教、讲师、副教授。
2、本年度担任全日制专科教学任务。
五、竞赛程序
本次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全部比赛自当年3月始至10月结束。
1、预赛
(1)预赛由各系负责实施,教务处派督学协助进行。
(2)各系成立竞赛领导小组,竞赛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系主任及所聘督学或资深教师担任,竞赛小组成员名单于
(3)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向系科竞赛领导小组报名参赛,各系科竞赛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及其他实际情况,确定参加预赛教师的名单,并制定详细的预赛计划(预赛计划主要包括听课安排、检查教学文件、确定入围选手名单等日程)。参加预赛教师的名单和预赛竞赛方案须于
(4)学院指派督学全程参与各系科的预赛,对预赛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各系科应予以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确保预赛正常、有序地进行。
(5)学校按参加教师人数下达各系科决赛名额(各院系1-2名),
2、决赛
决赛由院竞赛委员会组织,10-11月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标兵”,经院竞赛委员会确认。
六、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标兵”者,可获得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标兵荣誉证书及奖金,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骨干、教学名师时可以优先考虑。
2、大赛将对参赛系科进行评比,在整个大赛的预决赛过程中能够认真组织、积极配合、不折不扣地做好参赛工作的,可获得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