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1-12浏览次数:1357

 

各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院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学校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89)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建设工作,并在遴选出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学科专业带头人与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在青年教师培养、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等方面得以加强,形成教师队伍的团队合力与整体优势。同时,也为系统推动我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经验的交流共享以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育质量内涵,为加快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将通过立项申报的方式进行,到2012年在全院重点建设5个左右教学质量高、群体结构优、团队效益突显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并在此基础上培育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学校将以二级院、系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为基础,通过两年的建设,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团队结构优化。团队在建设过程中形成一支成员相对稳定,建设目标明确,合作氛围浓厚,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的师资队伍。

2.整体素质提高。通过建设使团队成员在师德风范、专业素质、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端正教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通力合作等方面整体优势突显。

3.教学成绩显著。教学与残疾人事业和特殊教育发展紧密结合,及时跟踪残疾人事业和特殊教育发展与学科专业前沿,与时俱进,更新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注重培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学效果好。

4.教研成果丰富。结合教育教学改革,深入研究创新人才培养与我院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要求,以理论指导实践,将教科研成果应用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完成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到位。高度重视教材建设,能够及时反映当代国内外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高水平的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同时,教材评价选用机制规范,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完成校级以上教材建设项目。

三、组建条件及原则

优秀教学团队应紧密结合各院、系的办学定位与特色,以教授(副教授)为带头人,以教研室、研究所(中心)、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组合),以课程、课程群或专业、专业群为建设平台,按以下条件及原则进行组建:

1.优秀教学团队的组建应当激励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高的优秀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利用他们在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中的优势,发挥传帮带作用。

2.优秀教学团队的组建应当紧密结合各院、系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教材建设。

3.鼓励跨学科、跨二级学院、系组建优秀教学团队,整合校内资源,开展多种模式的教学改革实践,充分发挥我院各优质教学资源的优势。

4.团队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能力,德高望重,造诣深厚,凝聚力强,坚持一线教学,注重提升团队教学与科研的整体实力。

5.团队建设计划科学、合理。优秀教学团队要根据已有的条件对照教育部、教育厅提出的建设标准,拟定本团队的建设目标和建设步骤,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同时落实建设责任制。

四、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的管理与验收

1.学校在院、系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审核确定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名单并予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项目,将正式给予立项。

2.作为立项建设的优秀教学团队,学校将根据团队的组成情况给予一定的建设运行经费资助,同时在开展教学研究、出版教材、推广教学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提供教师进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3.对立项建设的优秀教学团队,学校将组织定期检查和评估,表彰按计划落实建设目标的建设团队,协助院、系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以利于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和发展。

4. 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学校将正式授予相应称号,并向全校公布。对建设不力,不能通过验收的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学校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将取消其建设点资格 

五、申报工作要求

1.学校将遴选5个左右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各院、系按12个指标组织申报。请各院、系依据组建条件及原则,认真梳理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比较合理的教学业务组合,按照择优遴选、重在建设、有利示范的原则,在限额内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2.申报材料: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稿。

相关支撑材料1套(单独装订)。

3.推荐院、系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10128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郑中原、张冬冬,电话:89668030

邮箱:zzy@njty.edu.cn

 

附件: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申报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