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籍档案信息补充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19浏览次数:1586

 

教务〔2012〕53号
 
各院、系:
为了充分利用正方教务系统的教务管理功能,进一步实现教务管理的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要求所有在校生进行网上学籍信息补充采集,此项工作务必于12月31日前完成。
在校生基本信息的补充采集工作,由学生所在院(系)组织学生填报电子表格(电子表格另发),并对原有信息进行核对。如学生发现已有的信息有错误,不得擅自在表格中更改,请向所在院系提出“学生信息修改申请”,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经院系审核后,报教务处进行修改。
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档案的基本内容,学籍档案是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检查、审核毕业资格的依据。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特别是要组织好毕业班学生的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毕业资格审核。
                                  
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