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周沛教授为我院学生作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05浏览次数:1389

 

6月1号上午,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周沛教授来我院学生做了一场题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与政府责任》的专题讲座。
首先,周沛教授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残联和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文件,指出加强和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两个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紧接着,周教授重点介绍了两个体系的含义和内容。其中,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残疾人社会救助,残疾人社会保险及残疾人社会福利等内容,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康复服务、教育服务、就业服务、扶贫服务、托养服务、无障碍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等内容。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公共服务体系这两个体系结合起来,可以看成是一个总体上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这是一个从更为宏观、更为广泛的角度,为残疾人提供包括制度化与非制度化、物质的和精神的、现金的和服务的等多方面福利的系统。
但是,就当下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多方面原因,还有为数不少的残疾人很少或无法享受到我国社会保障所给予的“生存性福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保险特征”与“现金保障性特征”对福利产生制约; 2、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刚性特征”导致其福利覆盖面窄;3、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基本生活目标”,使其福利整体水平不高。
那么,如何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呢?周沛教授指出,残疾人福利主体是政府、社会组织及社区等多方面组成的系统。政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政府及社会是残疾人社会福利的主体。残疾人社会福利的目标应当是:保障基本生活、促进社会融合、追求社会平等、改善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幸福尊严地生活。针对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不健全、残疾人社会工作缺失的现状,周教授认为有必要从制度设计、政策制定、管理体制、评估机制这几个方面着手,从法律上保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推进,从制度上保证各级政府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中来统一规划。各级政府要在制度、政策、管理和评估等方面保证残疾人事业经费的投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适时增加。例如,有必要在普惠性福利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制定特惠性福利政策,如推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形成残疾人生活保障稳定改善的长效机制,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持。同时,鼓励残疾人社会工作介入,积极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与康复教育,并将两者密切结合起来。

      周沛教授的讲座条理清晰,理论充分联系实际,令在场的同学获益良多。讲座结束后现场的学生积极提问,周教授也一一给予回答。现场气氛活跃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