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级全日制学生转专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12浏览次数:2004

教务〔20157

各学院:

按照《关于2014级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报名考试的通知》(教务〔20153号)文件要求,经过申请报名、审核公示和专业考核(笔试和面试),现将通过转专业考核的结果公布如下:

姓名

性别

学号

原所在学院

原所学专业

同意转入学院

同意转入专业

雷麒麟

XQ140428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特殊教育学院

特殊教育

周佳欣

XQ140407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杨杨

TJ141009

特殊教育学院

手语翻译

张谦

KF140524

康复科学学院

儿童康复

冯琬容

XX140116

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WY140324

外国语

英语教育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WY140317

外国语

英语教育

君琳

WY140420

外国语

英语教育

张晓佳

XX140306

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孟子雯

XX140247

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潘思敏

WY140257

外国语

英语教育

康复科学学院

儿童康复

杜芳睿婷

XX140243

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杨红霞

XX140301

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丁奕璇

GL140209

管理学院

社会工作

康文韬

XX140231

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孙晓雪

YG140103

阳光学院

装潢艺术设计

艺术学院

美术教育

戚媛媛

YG140126

阳光学院

装潢艺术设计

赵化旭

YG140310

阳光学院

电脑艺术设计

黄金辰

YG140219

阳光学院

装潢艺术设计

请相关学院接到通知后,尽快办理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妥善处理好学生转专业过程中课程衔接、教材更换等具体问题。根据《关于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南特院〔201470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转专业后续工作。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收费标准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在原专业修读的相近课程经转入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可以充抵新专业的课程(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