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课程学业辅导及答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1712

 

教务〔2015〕45号

各学院(部):
为了更好地关心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请各学院(部)结合授课教师的时间采取自由灵活的方式安排学业辅导与答疑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课程辅导答疑是任课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任课教师要尽可能满足学生学习的需求,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及时发现优秀的学生,因材施教;同时特别要关心成绩较差的学生,帮助其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
2.课程辅导答疑原则上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可采取集中和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教研室办公室、资料室、图书馆、空置教室、室外草坪等场所,灵活安排答疑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以求实效。鼓励老师充分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QQ群、邮件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辅导答疑。具体安排由各学院(部)教师与学生共同协商确定,请各学院(部)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安排表(见附件1),告知所有学生。
3.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主干课等课程的现场答疑活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教师答疑结束后,请填写《辅导答疑记录单》(见附件2),交各学院(部)存档,按学期统一装订。
4.各学院(部)要督促教师做好课程辅导答疑工作。要求任课教师认真对待,精心安排;做好《课外辅导(答疑)安排表》、《辅导答疑记录单》的存档工作。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推进,教务处和质量监控处将择期深入院(部)、学生了解课程辅导答疑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抽查《辅导答疑记录单》。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