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和补充学生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4浏览次数:1750

 

各学院:
学生信息作为学籍管理的重要资料,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籍卡、学生证及火车优惠卡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度,关系到毕业审核和学生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自2013年起,我校每学年都利用正方教务系统对所有在校生进行相关信息采集,初步建立起在校生学籍库,但目前仍有部分学生的信息不完整或存在错误。为保证学生档案信息的完整和准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宣传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并负责审核汇总。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11月25日——12月8日。
二、填报方式
教务处统一下发由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生家庭信息表》和《学生简历》三类电子表。由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信息填报并核对已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学生所填信息并汇总。汇总表于12月8日前统一报教务处。
三、学籍卡信息内容
    1、主要信息核对
认真核对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入学时间、学制、层次、专业、专业方向、班级、身份证号等字段信息,不得随意修改。如已有信息确实有误,需由学生填写《学生信息修改审批表》,按规定办理修改手续。
2、辅助信息填报
以下信息由学生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和填报:
(1)籍贯:填“XX省XX市”,如:“江苏省淮安市”,“上海市”等等。
(2)政治面貌:按实际情况填写,注意填写规范。
(3)加入时间:与政治面貌相符合,填写党员证(团员证)上的入党(团)时间。格式:“yyyy-mm”,例如:2005年5月加入,则填写“2005-05”。
(4)E-mail:学生本人经常使用的邮箱。
(5)家庭地址及邮编:能够收到信件的家庭地址和邮政编码。
(6)父(母)亲姓名:现用名,不得使用曾用名,不得使用繁体字、同音字或者拼音。
(7)父(母)亲联系电话:父(母)亲手机号码或家庭固定电话。
(8)父(母)亲E-mail:父(母)亲经常使用的邮箱。
(9)父(母)亲单位:单位正式、完整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无。
(10)父(母)亲单位邮编:单位对外收发信件的邮编。无工作单位者,填:无。
(11)毕业中学:详细填写。如XXX省XXX市(县)XXX中学
3、学生简历
只填写高中的学习经历,如有两个以上高中经历,需分两行记录填写。
(1)起讫年月:“yyyy.mm—yyyy.mm”,例如“2011.09—2014.06”
(2)学校或工作单位:只填写高中起点的学校
(3)职务:在学校对应的职务为“学生”
(4)证明人:班主任姓名
四、注意事项
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漏填项目;如因错误或虚假信息造成学籍卡信息错误,责任由填写人本人承担。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