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2025

 

教务〔2015〕54号
 
各学院:
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工作即将启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
12月9日前,各学院应完成教师资格申请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并将电子稿报送教务处。
附表:各学院教师资格申请报名编号


学院名称
小学教师资格
幼儿教师资格
特殊教育学院
201620711-201621054
 
学前教育学院
 
201610751-201610994
康复科学学院
201621055-201621242
 
外国语学院
201621243-201621317
 
信息技术学院
201621318-201621351
 
艺术学院
201621352-201621534
 
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
 
201610995-201611018


二、材料收集
2016年1月15日前,应完成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及相关材料(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工作。所有材料的审核以学院审核为主。请各学院加强材料审核环节,对每份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组织体检
在2016年12月16—21日期间的工作日,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因下学期学生实习不在学校,请各学院在本学期放假前,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外出,确保全体师范类毕业生如期参加体检及部分复检。体检表由学校统一取回后发放给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将其体检表装入学生本人毕业档案,将其体检结论卡装入学生本人教师资格申报材料中。
四、材料整理
2016年3月上旬,各学院应整理好申报所需的材料。申请人的照片应以班级为单位,按申报档案号顺序排列并标明照片的数量。其中特殊教育学院和康复科学学院需按申报学科分袋装好。材料上报时间以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为限(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初定在3月中旬,请各学院将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装袋后报送教务处。
申报材料装订次序如下:
1.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结论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身份证复印件
五、相关费用
1.体检费:小学教师资格体检,154元;幼儿教师资格体检,200元。体检当天,以班级或学院为单位在医院刷卡缴纳。
2.教师资格申报所需的图像信息制作费:每生5元。经学校与江苏省高校图像采集中心协商,由中心负责统一制作;请各学院收齐该项费用后,于12月11日前交教务处111室牟雨婷老师。
六、特别提醒
1.教师资格申请,一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教师资格,且只能在一地申请。我校师范类毕业生仍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个人不得在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对个别坚持参加社会报名的师范类毕业生,相关学院应与其办理有关手续(申明放弃学校集体报名的书面承诺一式两份)。
2.请认真核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如姓名、年龄、性别、毕业专业、申请类型、申请学科等,并注意申请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所学专业允许申请的学科)。
3.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时,申报资格种类及学科应与电子报名数据相一致。数据一旦上报,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需更改申报学科的,需经学生所属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同时更改纸质和电子报名数据)。
4.各学院要确保每一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如有放弃申报的或其他原因无法申报的,请撰写书面情况说明,经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于12月1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 2016届师范生教师资格申请体检工作安排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2016届师范生教师资格申请体检工作安排
各学院:
根据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参加体检。现将我校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交通路线
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
地址:长乐路68号 
交通路线:迈皋桥乘地铁到三山街站下,4号出口(金沙井)出,步行到医院;也可乘坐125路到岗子村换乘44路到瞻园路站下,步行到医院。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1 2月16—21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到达医院时间
体检人员编号(待定)
体检班级
人数(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12月16日(周三)上午
201610751-201610994
TX1309-TX1315
244
李国敏
189****2187
201621318-201621351
WL1306
34
樊婉
139****6456
12月17日(周四)上午
201620711-201620980
TX1301-TX1306
270
元志立
189****2209
12月18日(周五)上午
201620981-201621054
TX1307-TX1308
74
元志立
189****2209
201621055-201621242
KF1301-KF1305
188

黄慧娟

177****9860

12月21日(周一)上午
201621243-201621317
WL1301-WL1302
75
凌小艳
189****2316
201621352-201621534
YS1301-YS1305
183

侯庆琦

189****2391

12月21日(周一)上午
201610995-201611018
GJ1301
24
朱思思
189****2119
三、体检注意事项
l、请参加体检的学生持《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前往第一医院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其教师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
2、体检当天必须在7:30前到达体检地点。请主动配合、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安排。如遇到问题,在体检现场由各学院指派的带队老师协调解决。
3、受检前三天勿进食过多脂肪食物,不饮酒。受检当天一律不吃早餐、不吃药、不饮水。待抽血后方可进食,早餐自备。
4、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栏,请如实填写,如有隐瞒严重病情者,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取得的教师资格将予以撤销。
5、近视眼患者,应佩戴眼镜,以便医生检测矫正视力。
6、为方便体检,体检当日请勿穿连裤袜和长筒靴,女生避开生理期体检。
7体检时间:上午7:30开始,11:30结束。下午不抽血、不查体。
8、请按照体检表中的内容逐项完成体检后将体检表单交留体检医院。有缺漏项者,按不合格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务必提前将《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发给学生填写,要保证字迹工整,易辨认;照片要贴牢固(学号+姓名的照片),以防脱落,且不要遮挡号码。
2、请各班提前收齐体检费,体检当日按班(或学院)统一交费;幼儿教师体检费为每人200元,小学教师体检费为每人154元。
3、体检当日,各学院需指定一名教师到体检现场组织协调并维持秩序。
4、学生要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被通知复查的学生,务必按要求及时进行复查。
5、体检结束后,体检结论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到医院统一领取后分发,由各学院负责统一装订学生申报材料。
因体检人员较多,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