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自习教室开放及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14浏览次数:1793

教务〔2016〕8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满足同学们学习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自主学习,形成优良学风和校风,同时也为方便学生了解自习教室的情况,维护自习期间的秩序,特此通知如下:
一、白天时段的自习教室
学生可到图书馆、各教学楼未安排课程的普通教室进行自习。学校不作统一要求。
二、晚上时段的自习教室
1.图书馆(闭馆时间:晚上9:00)。
2.公共自习教室(关闭时间:晚上9:00)。
博韵楼: 111208212215教室
3.考试期间可根据情况再适当增加阶梯教室的开放。
4.经相关学院申请,部分学生自习固定教室安排如下(关闭时间:晚上9:00)。
学院名称
自习班级
教室名称
备注
特殊教育学院
TJ1501
博雅楼2316
1-18周周三晚公选
特殊教育学院
TJ1502
博雅楼2318
1-18周周三晚公选
特殊教育学院
TJ1503
博雅楼2305
1-18周周三晚公选
特殊教育学院
TJ1504
博雅楼2303
1-9周周三晚公选
特殊教育学院
TJ1505
博雅楼2301
1-18周周三晚公选
特殊教育学院
TJ1506
博雅楼2412
 
特殊教育学院
TJ1507
博雅楼2416
 
特殊教育学院
TJ1508
博雅楼2418
1-9周周三晚公选
特殊教育学院
TJ1509
博雅楼2405
1-18周周三晚公选
学前教育学院
XQ201501
博雅楼3416
 
学前教育学院
XQ201502
博雅楼3403
 
学前教育学院
XQ201504
博雅楼3405
 
学前教育学院
XQ201505
博雅楼2507
1-9周周三晚公选
1-18周周四晚公选
康复科学学院
KF201501
博雅楼3303
 
 
康复科学学院
KF201502
博雅楼3305
 
康复科学学院
KF201503
博雅楼3312
 
康复科学学院
KF201504
博雅楼3314
 
康复科学学院
KF1505
博雅楼3316
 
康复科学学院
KF1506
博雅楼3204
 
康复科学学院
KF1507
博雅楼3206
 
管理学院
GL1401
博雅楼2601
 
管理学院
GL1402
博雅楼2603
 
管理学院
GL1403
博雅楼2605
 
管理学院
GL1404
博雅楼2612
 
管理学院
GL1501
博雅楼2503
 
管理学院
GL1502
博雅楼2505
 
管理学院
GL1503
博雅楼2512
 
外国语学院
WY1501
博雅楼3503
 
外国语学院
WY1502
博雅楼3505
 
外国语学院
WY1503
博雅楼3512
 
外国语学院
WY1504
博雅楼3514
 
信息科学学院
XX201501
博雅楼3612
 
信息科学学院
XX201502
博雅楼3616
 
信息科学学院
XX1503
博雅楼3603
 
信息科学学院
XX1504
博雅楼3605
 
艺术学院
YS1401
博韵楼301
 
艺术学院
YS1402
博韵楼303
 
艺术学院
YS1403
博韵楼102
 
艺术学院
YS1404
博韵楼403
 
艺术学院
YS1405
博远楼402
 
艺术学院
YS1406
博远楼403
 
艺术学院
YS1407
博远楼404
 
艺术学院
YS1408
博远楼405
 
艺术学院
YS201501
博韵楼101
1-18周周三晚公选
1-9周周四晚公选
艺术学院
YS201502
博韵楼304
1-18周周四晚公选
艺术学院
YS201503
博韵楼302
1-18周周四晚公选
艺术学院
YS1504
博韵楼401
 
艺术学院
YS1505
博远楼503
 
艺术学院
YS1506
博远楼505
 
艺术学院
YS1507
博雅楼2108
1-18周周三晚公选
10-18周周四晚公选
特别提示:以上教室如遇到上课或其他教学活动,则暂停使用,敬请谅解。
三、自习纪律及要求
为维护学生正常的自习秩序,保证自习质量,本着既满足学生需求,又节约资源的原则,对自习教室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自习教室仅供本校师生自习使用,请随身携带证件;
2.自习期间,请自觉维护自习教室秩序,讲究文明礼貌,衣履整洁,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
3.自习期间,请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禁止在自习室内吃零食及使用电源。
4.自习期间,要爱护教室内的设备,不得擅自将教室内桌椅、设备移动位置。
5.每天自习结束后,请自行清理桌面及抽屉内物品并带出自习室,做到人走位空
6.最后一个离开通宵自习教室的学生请自觉关灯、关门。
四、监督及管理
1.自习期间,请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员的管理;
2.学生因占座等问题发生纠纷,由管理人员进行调解,对有过错一方要提出严肃的批评,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者,将向学生所在学院通报。
3.学校将安排管理员不定时清理自习教室内物品,因自习后未带走而造成任何物品丢失的,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
4.自习教室正常情况下不进行其它活动。如学院或相关部门需使用教室,应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务处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如违规占用,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如自习教室不够使用时,请学生向所在学院反映,各学院上报教务处以尽快解决。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