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特师〔2017〕22号
为落实教学中心地位,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切实做好教师职称评审教学综合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南特师〔2016〕26号)文件精神,对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教学综合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教师职称评审教学综合考评的组织领导,对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及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纪委组成。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负责考评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各学院(部)成立教学综合考评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教师教学综合考评相关项目量化评价办法与实施细则,配合学校做好有关项目的考评工作。
第二条考核内容及分值
教师教学综合考评包括平时教学工作情况考核、教学实绩考核、教学规范考核、专家评教和学生评教五个部分,总分为100分。
(一)平时教学工作情况考核
本项目主要考核教师的教风及平时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教学态度、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各类教学文件完成情况、上课考勤与教学日志情况、参加例会及教研活动情况、承担学院各项工作情况、工作态度与合作精神情况。由各学院(部)制定量化考核方案与实施细则,并组织考评,教务处审核。
本项目分值所占权重,晋升教授职称的占20%,晋升副教授职称的占25%,晋升讲师职称的占30%。
(二)教学业绩考核
本项目主要考核任现职期间教师教学改革与研究取得的成果,以及教书育人情况。包括国家、省、校各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项目;承担各级教改课题及完成情况;教学成果获奖情况;参加国家、省、校各级教学竞赛获奖情况;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学生论文、专业技能展演与竞赛获奖情况等等。
晋升教授职称人员本项目分值所占权重为20%。根据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学业绩成果项进行计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成果等集体项目国家级计10分,省级计5分,校级计2分,集体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根据排名顺序按照6:2:1:0.5:0.5的比例计分。教材建设、教改课题、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学生论文或参赛获奖等个人项目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2分,校级计(重点)1分,仅负责人可计分。同一项目分别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累计计分至满分为止。
晋升副教授职称人员本项目分值所占权重为15%。根据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学业绩成果项进行计分。作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成果等集体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教材建设、教改课题、教学竞赛获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学生论文或参赛获奖等个人项目负责人的,国家级计10分,省级计5分,校级(重点)计2分。作为上述各类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2分,校级计1分。同一项目分别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累计计分至满分为止。
晋升讲师职称人员本项目分值所占权重为10%。根据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学业绩成果项进行计分。作为各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成果、教材建设、教改课题、教学竞赛、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学生论文或参赛获奖等各类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3分,校级重点计2分,校级计1分。同一项目分别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累计计分至满分为止。
本项目由各学院(部)组织考评,教务处审核。
(三)教学规范考核
本项目分值所占权重为20%,由教务处组织考评。主要考核晋升职称教师任现职以来各类教学文档的规范性,材料包括:
1.一门全日制本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程的全部教案(未担任过本科课程的教师提供专科教案);
2.所任教课程作业情况汇总,学生作业(备查);
3.所任教课程的试卷清单,全部试卷的AB两套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4.评阅的试卷清单,全部试卷(备查);
5.指导的学生论文清单,全部论文(备查)。
体育、音乐、美术类实操课程试卷不做要求,马院、体育部等基础部教师指导学生论文不做要求。每名教师教学规范考核的各项具体分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均分布。
(四)学生评教
本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考评。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要列出任现职以来各学期学生评教成绩在各自单位的排名情况,并按比例折算得分。学生评教成绩在本单位排名位列前10%的,折算系数为1;排名位列前11-20%的,折算系数为0.9;排名位列前21-30%的,折算系数为0.8,以此类推。
本项目分值所占权重为20%,每个学期评教的满分分值根据具体情况平均,例如某教师任现职以来有6学期的评教成绩,则每学期评教成绩满分值为3.33分。该学期学生评教实际得分为满分值乘以排名折算系数。
因各种原因导致学生评教数据不足的,教务处将组织不少于一个专业年级的学生进行专项评教,获得相关评价结果。
(五)专家评教
本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考评。对于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将组织专家进行听课评教,根据专家听课评教记录表(附件4)获得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各项评价结果。
第三条考评等级
教学综合考评采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教师教学综合考评的六项内容得分情况,总得分作为该教师的教学业绩综合考评实际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69分为合格,70-79分为良好,80分以上为优秀。
第四条工作程序
(一)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根据晋升职称分别填写相应的教学综合考核评价表(附件1-3)。
(二)学院(部)教学综合考评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教师教学综合考评相关项目量化评价办法与实施细则,对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进行平时教学工作情况和教学业绩考核。
(三)学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送教务处。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进行教学规范考核和专家评教。
(五)教务处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六)学校教学综合考评工作小组完成对申报人的教学综合考评情况认定工作。
(七)教务处将考评结果存档并通报给学校人事处。
第五条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晋升教授职称人员教学综合考核评价表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晋升副教授职称人员教学综合考核评价表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晋升讲师职称人员教学综合考核评价表
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同行专家听课评教记录表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