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3-30浏览次数:5691

  

南特师〔201829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校内外专家对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指导作用,使各专业更好地对接社会及行业发展需求、办出特色,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一)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学术咨询机构。接受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委托,开展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等工作。

(二)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应由专业带头人,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5-7名,设主任委员1名,秘书1名,主任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审议新设专业(专业方向)的可行性研究及论证。

(二)组织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研究,提出专业设置调整的原则、意见及发展规划。

(三)指导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专业能力标准、课程体系等的制订与调整提出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四)指导并积极推进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探索多方位协同育人合作新模式。

(五)指导本学院专业实践教学及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六)指导本学院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尤其是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出建议并提供帮助。

(七)定期开展专业咨询研讨会,研究讨论专业新发展、新动向、新课题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八)完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秘书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专业咨询研讨会,会议规模及次数由主任委员、委员协商决定。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四、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推荐工作,于410日报送以下材料至教务处教研科:

1.《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一份);

2.《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 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

联系人:季媛、张冬冬

联系电话:89668030

邮箱:njtyjwc@163.com

  

附件:_________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__________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