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5〕45号
各学院(部):
为了更好地关心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请各学院(部)结合授课教师的时间,采取自由灵活的方式安排学业辅导与答疑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课程辅导答疑是任课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任课教师要尽可能满足学生学习的需求,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及时发现优秀的学生,因材施教;同时特别要关心成绩较差的学生,帮助其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
2.课程辅导答疑原则上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可采取集中和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教研室办公室、资料室、图书馆、空置教室、室外草坪等场所,灵活安排答疑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以求实效。鼓励老师充分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QQ群、邮件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辅导答疑。具体安排由各学院(部)教师与学生共同协商确定,请各学院(部)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安排表(见附件1),告知所有学生。
3.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主干课等课程的现场答疑活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教师答疑结束后,请填写《辅导答疑记录单》(见附件2),交各学院(部)存档,按学期统一装订。
4.各学院(部)要督促教师做好课程辅导答疑工作。要求任课教师认真对待,精心安排;做好《课外辅导(答疑)安排表》、《辅导答疑记录单》的存档工作。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推进,教务处和质量监控处将择期深入院(部)、学生了解课程辅导答疑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抽查《辅导答疑记录单》。